时间:2022-12-11 栏目: 广东 浏览量:640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决定招聘37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2个岗位3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薪酬绩效分配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应聘者先打开以下链接填写信息:https://www.wjx.cn/vj/tIRIZ02.aspx,再将以下清单资料打包发送至医院邮箱dgsqyrsk@126.com(邮件标题与附件文件名均以“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电子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3)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交工作经验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所有学历的学历认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所有学位的学位认证(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在读学历提供学籍认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8)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9)个人电子简历;
(10)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实操;
(11)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3、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30日。由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邮箱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实操+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1、笔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同时携带以上证件或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合格者方能进入实操环节。笔试成绩和进入实操环节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实操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执行力与操作技能水平等方面,考核时长为5个工作日,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者方能列为拟面试人选。实操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实操考核,未能如期参加者,自动取消应聘资格,同时由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能正式进入实操环节;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实操。
3、面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根据考生的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考生的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分别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同时在医院官网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将新招用人员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按照报名要求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间以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收到邮件时间不在报名时限内的,报名无效。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结合《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三版)》和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执行。
(四)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将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五)新招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招用资格。新招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七)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0769-81209182;联系人:袁老师、詹老师
附件:1.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xlsx
2.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3.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三版).docx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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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精神科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01 | 3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3),临床医学(B100301), 精神医学(B100305) |
防保科 公卫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02 | 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 |
心理治疗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03 | 5 | 应用心理学(A040203),应用心理硕士(专业硕士)(A040204 ),心理学类(B0402) |
医务科 科教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04 | 1 | 临床医学(A10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 |
精神科护士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三级以上 | 005 | 9 | 护理学(A100209),护理学(B100501),护理类(C1004) |
精神科护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06 | 9 | 护理学(A100209),护理学(B100501) |
康复治疗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07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A100215),康复治疗学(B100405) |
B超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08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5),医学影像学(B100303) |
脑电图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09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5),医学影像学(B100303) |
影像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10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5),放射医学(B100306),医学影像学(B100303) |
感染防控专职医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11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临床医学(B1003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B1007) |
信息科工程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十二级以上 | 012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软件工程(A0835),计算机类(B0809) |
来源链接:
http://dghb.dg.gov.cn/gkmlpt/content/3/3924/post_3924725.html#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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