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栏目: 黑龙江 浏览量:1405
根据工作需要,经鸡西市人民政府批准,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计划引进(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且在急需紧缺岗位上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人员年龄条件为: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含)以下;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为40周岁(含)以下;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
4.在市直公立医院编外聘用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0年,且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5周岁(含)。
(四)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职称,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鸡西市卫健委7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本次招聘范围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高学历人才,不设定开考比例。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3.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近期蓝底证件照电子版1张(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b小于2048kb,大于300*215像素。文件命名为:18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编外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
(二)考试时间及准考证领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
1.面试形式为面谈。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由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鸡西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鸡西市人社局全程监督,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转正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八)注意事项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咨询及监督
鸡西市人社局咨询:2386623
鸡西市卫健委咨询:2314020
公开招聘监督:2357037、2386650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特别提示:
1.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
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
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
招聘单位 规范名称 |
招聘岗位 名称 |
专业要求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
鸡西市人民医院 | 心血管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内科学 |
肾病、内分泌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普通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外科学 | |
泌尿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中医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
急诊科(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急诊科(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病理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医学检验科技师 | 医药学 | 医学 | 医学检验 | |
神经内科护士 | 医药学 | 护理学 | 护理学 | |
神经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鸡西市中医医院 | 普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妇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骨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神经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眼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心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神经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儿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泌尿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彩超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彩超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医学影像 | |
中医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 | |
影像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影像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医学影像 | |
皮肤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外科学 | |
中药药师 | 医药学 | 医学 | 中药学 | |
肿瘤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ICU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急诊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心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内科学 | |
病理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老年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体检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胸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妇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学 | |
麻醉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制剂室药师 | 医药学 | 医学 | 中药学 | |
临床护士 | 医药学 | 医学 | 护理 | |
鸡西市妇幼保健院 | 妇产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麻醉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麻醉学 | |
麻醉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检验科 | 医药学 | 医学 | 医学检验 | |
药剂科 | 医药学 | 药学 | 药学 | |
妇产科护士 | 医药学 | 护理学 | 护理学 | |
儿科护士 | 医药学 | 护理学 | 护理学 | |
内科护士 | 医药学 | 护理学 | 护理学 | |
普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儿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鸡西市传染病医院 | 感染结核科医生 | 医药学 | 临床医学 | 传染病学 |
鸡西市精神病医院(鸡西市铁路地区中心医院) | 影像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医学影像学 |
妇产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妇产科学 | |
精神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耳鼻喉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全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消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中医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 | |
儿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妇产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
全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
急诊科护士 | 医药学 | 护理学 | 护理学 | |
鸡西市口腔医院 | 口腔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口腔医学 |
黑龙江省鸡西复员 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
影像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放射医学 |
鸡西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
招聘单位 规范名称 |
招聘 人数 |
招聘岗位 名称 |
专业要求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
鸡西市人民医院 | 2 | 神经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神经病学 |
1 | 心血管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内科学 | |
1 | 普通外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外科学 | |
1 | 眼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眼科学 | |
1 | 药剂科药师 | 医药学 | 医学 | 药物化学 | |
1 | 临床药学室药师 | 医药学 | 医学 | 药理学 | |
1 | 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学 | |
1 | 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针炙推拿学 | |
1 | 消化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内科学 | |
1 | 肾病、内分泌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内科学 | |
鸡西市中医医院 | 1 | 骨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学 |
1 | 儿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儿科 | |
2 | 妇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妇科 | |
3 | 心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
1 | 糖尿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内科学 | |
1 | 急诊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内科学 | |
1 | 皮肤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中医外科 | |
1 | 脑病科医生 | 医药学 | 医学 | 方剂学 |
来源链接:
http://www.jixi.gov.cn/jixi/c100007/202212/c06_224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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