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栏目: 北京 浏览量:79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创建于1908年,是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暨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等任务。2000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也是全国第一所精神卫生学院,是精神病和精神卫生专业的硕士点、博士点以及应用心理学硕士点;2006年成为北京地区精神病学专业住院/专科医师培训基地;2007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病学系和临床心理学系。我院是精神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神志病重点专科、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全国精神病学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获批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神志病重点学科和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研究所、脑重大疾病研究院抑郁症研究所和精神分裂症研究所。2014年11月,我院顺利获批科技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2年7月29日,我院成功获批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主体医院;同时,作为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改革试点医院我院不断加快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步伐,稳步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二)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非京生源需符合进京落户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社会人员(需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博士后出站人员(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岗位为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需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且不能有补考记录,否则不予接收;
(六)符合回避原则;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2022年12月21日前,将中文简历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形成文件压缩包并作为附件发送至anding_zhaopin@126.com,以“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专业-应聘岗位”作为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未按要求发送者不予资格审查。
四、考核
(一)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我院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业务技能、科研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打分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人力资源处将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入围人员进行医院考核,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医院考核
医院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范围包括与聘用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试题或英语测试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论文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并提交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医院可采用线上视频综合考核方式,综合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及疫情情况,可再安排进行二轮线下考核,医院在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线下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综合考核成绩合格实际人数通知进行线下考核,线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进行线下考核的线上视频综合考核成绩与线下考核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未进行线下考核的综合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并提交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考生可通过电话咨询考核结果。具体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二)公示
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考核、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聘用所需手续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邮箱、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58303080
纪检监督电话:5830303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行政楼四层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88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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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职位简介 |
岗位 类别 |
拟聘岗位等级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专业要求 |
医疗 | 神经内科医师岗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神经病学、临床医学专业 |
医技 | 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岗 | 专业技术岗 | 四级 | 1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医疗 | 司法鉴定医师岗 | 专业技术岗 | 十级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
护理 | 临床护理岗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护理学 |
医疗 | 精神科医师岗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临床医学专业 |
来源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212/t20221212_2877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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