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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苏尼特左旗蒙医医院2022年引进人才简章

时间:2022-12-21 栏目: 内蒙古 浏览量:85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旗战略,进一步加强我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发[2022]133号)有关规定,苏尼特左蒙医医院决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计划

本次苏尼特左旗蒙医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名(列入事业编制)。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条件: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8日(不含)至2004年12月28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7.学历、学位条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俱全);

8.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条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且具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年(从所在医院确定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后的工作经历起算)以上工作经验;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10.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青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6.现役军人;

7.锡林郭勒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其中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职业资格和工作经历条件,教育局负责审核考生学历学位真伪及专业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等信息,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3张;

(2)《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

业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需写明所在医院确定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时间和在本单位工作起止年月及所从事工作;

(8)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本次引进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信息。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注明“待业”)。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根据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经苏尼特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采取笔试、面试的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考试地点设在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考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本次引进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4.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研究决定拟引进人选

根据考察实际情况,经苏尼特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六)公示

对经苏尼特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ntzq.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苏尼特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报经苏尼特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引进。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占引进单位事业编制,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在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人才在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或引进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引进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执行苏尼特左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政策待遇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即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门岗位聘用协议的,经本级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并提交本级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给予《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待遇。与引进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人才,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享受配套支持政策。

五、引进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苏尼特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本次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或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时间、要求等需要作出调整的,届时将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ntzq.gov.cn/)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为强化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2521088(苏尼特左旗人社局)

0479—2521739(苏尼特左旗卫健委)

监督电话:0479—2522500(苏尼特左旗纪委监委)

附件:附件1.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岗位名称 引进人数 引进条件
学历学位条件 专业及代码 其他条件
学历 学位 专科 本科 研究生 是否允许二学位专业报考
蒙医医师 2 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 蒙医学
100504K(12版)    100504K(20版)
民族医学(蒙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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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且具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来源链接:

http://www.sntzq.gov.cn/zfxxgk/tzgg/202212/t20221220_2943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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