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栏目: 宁夏 浏览量:1040
为了满足宁东地区核酸检测需求,提升宁东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做好核酸检测PCR实验室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PCR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人员12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素养。
3.专业知识扎实,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条件
(一)公开招聘市场化聘用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具备《PCR实验室上岗证书》或《新冠核酸检测培训证》者优先录用;
3.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宁东基地管委会政府网站、宁东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宁东医院备勤楼407室(人力资源科)
网络报名邮箱:ndyyrs@163.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11月14日16:30。
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宁东医院公开招聘市场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网络报名需将要求的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份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电话号码。报名登记表请在宁东基地管委会网站(http://ningdong.nx.gov.cn)或宁东医院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核由宁东医院会同纪检部门组织。
(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和规培合格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以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考试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3.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由宁东医院具体协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同第三方人力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分配岗位。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五、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开通银川、灵武等地的通勤车。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东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应聘者应及时关注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宁东医院人 0951-8632833力资源科
举报电话:宁东医院 0951-4687301纪律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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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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