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2 栏目: 黑龙江 浏览量:1061
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创建于1955年,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建设,已成为以骨科、烧伤科为省重点专科,多学科同步发展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省市医保、铁路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根据医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高层次人员1人,工作人员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2月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高层次人员计划表》《2023年2月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官网;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2月20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2023年2月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高层次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年2月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3、附件4),认真填写后,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具体事宜见公告发布网站或医院电话通知。
网上报名需将如下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
1、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透析医护的相关工作经验)原件扫描在一个PDF文本内,PDF以考生姓名+电话号命名。
3、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后报送)。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15: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wuyuanrs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请用“姓名+应聘岗位”。
联系电话:0451-8862660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健康路27号哈尔滨市第五医院人事科。
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微信公众号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3、准考证发放。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医院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一套考卷,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共计100分。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官网或报名微信群查询成绩。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报名微信群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生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官网或报名微信群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第五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第五医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第五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递补意见,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报名微信群。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第五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8626618。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范》(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根据疫情变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建议外地考生尽早返哈,避免因疫情防控原因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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