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7 栏目: 广东 浏览量:946
根据潮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和构建“1+1+8”新的人才政策体系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潮州市中心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潮州市中心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潮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2023年潮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4月10日后出生人员);
6.2023年国内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和市卫生健康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wsjhsy/)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2日,考生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岗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上传发送至中心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rsk3105@163.com,考生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768-2255015。
3.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请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正反面打印,上传证件照后再扫描);
②个人简历扫描件;
③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扫描件;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出具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⑤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⑥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扫描件。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
③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包括学历、学位、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提供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扫描件务必清晰,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同时进行面试,面试将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结束当天将分数通过短信通知考生,并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wsjhsy/),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本岗位的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根据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外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线上面试时间、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线上面试室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体检对象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潮州市中心医院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和市卫生健康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wsjhsy/)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潮州市中心医院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享受潮州市和潮州市中心医院的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六、有关事宜说明
(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考生。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日内。
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潮州市中心医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公告由潮州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淑珍
咨询电话:0768-2255015
监督电话:0768-2255996
附件:1.2023年潮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潮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专业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 年龄 |
1 | 临床医生 | 20230301 |
外科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7) 内科学(A100201) 内科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19) 妇产科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9)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A100404) 基础医学(A1001)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303) 临床检验诊断学(A100208) 皮肤病与性病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4) |
2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2 | 临床药师 | 20230302 | 药理学(A100706) | 1 | 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3 | 临床药师 | 20230303 | 药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707)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合计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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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haozhou.gov.cn/czrsj/gkmlpt/content/3/3838/post_3838148.html#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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