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3 栏目: 广东 浏览量:490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35年,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西医医院,是中山大学医科的发源地。百年传承,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因工作需要,我院I期临床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剂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岗位:药剂岗位。
岗位代码:C23-36
岗位职责:临床试验药品的管理,受试者样本处理,临床试验项目管理。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优先考虑有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经历,接受过GCP等法规及临床试验技术培训并获得GCP培训证书者。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具有耐心、细心的品质。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凡应聘我院岗位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应聘人员情况表》(请点击下载);
2、个人简历;
3、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按本科、硕士、博士顺序排列,应届毕业生附上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各类资格、获奖证书等业绩材料(按应聘表中所列顺序排列);
请将上述应聘材料电子版通过在线PDF编辑转换器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按“岗位代码+I期临床研究中心药剂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姓名”命名,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zseyhr@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岗位代码+应聘I期临床研究中心药剂岗位”。不接收纸质简历投递,未按要求提交应聘简历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长期招聘,额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三)用人科室初试
(四)面试
(五)体检及考察
(六)人力资源部审批
(七)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年假。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编:510120)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0-8133873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sys.org.cn/article/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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