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2 栏目: 天津 浏览量:1674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色医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前身为武警后勤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救援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中心设有PET-CT、精准放疗设备以及全军、省部级多个重点实验室,聚集了神经外科学、神经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消化内科学、呼吸内科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骨科学等一批领先学科带头人,带领塑造了一支具有高度凝聚力、战斗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护队伍。现中心面向全军现役军官和部队驻地为天津市的专业技术文职人员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广大优秀博士生来中心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专业及人数
临床医学(3人),生物医学及相关专业(2人)。
二、招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三)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实验技能。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独立并开创性地开展相应科研工作。
(五)在学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或被正式接收论著1篇。
(六)必须具备脱产在我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接受在职人员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申请。
(七)不得进入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或原博士生导师)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可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任务需要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
三、待遇保障
(一)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与我中心科研人员享受同等的科研岗位等级津贴,自供给关系转接当月起发放。博士后参加科研项目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享受我中心科研绩效津贴及所在课题组的各类奖励。
(二)根据中央军委[2019]792号文件《关于军队博士后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中心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安排公寓住房,确无保障条件安排公寓住房的,参照中心相同资历现役干部标准发放租房补助费。
(三)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夫妻两地分居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军队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四、出站要求
在站博士后须完成合作导师所列研究工作,出站报告评定为合格。在站期间须以第一作者、武警特色医学中心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论著1篇(IF≥5)或SCI论著累计IF≥8,或经专家组鉴定科技成果在为部队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或经专家组认定为同等水平的其他科技成果;在站期间以第一负责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可不受发表论著限制。
五、申请程序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入站的,按照下列程序审批办理:
(一)选择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申请对象根据工作站重点研究方向选择合作导师,向合作导师或工作站联系人咨询,达成初步意向。
(二)填写申报材料,参加资格审核。申请对象在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与工作站联系人沟通,填报相关表格或证明材料,邮寄至中心参加资格审核。
(三)考核审批。资格审核合格后,由中心博士后专家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招收建议,报政治工作部审查;审批通过后,逐级报军队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批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成林道220号武警特色医学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龙干事
联系电话:(022)61122508、61122223
报名邮箱:81446180@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博士后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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