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8 栏目: 江苏 浏览量:477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型药物临床试验(GCP)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巩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成果,加快备案药物临床试验(GCP)项目建设进程,拟组建医院科研实验室筹备试验工作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型药物临床试验(GCP)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型药物临床试验(GCP)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报考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中医院官网(http://www.tzsjyzyy.com)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邮箱:tzsjyzyyrsk@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8:00—2024年3月8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1)《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型药物临床试验(GCP)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1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就业协议)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经承诺后可延迟至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加入QQ群:711926782(中医院2024年紧缺型药物临床试验(GCP)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群名片修改为“岗位—姓名—专业”,相关考试信息和通知将在群里发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现场通知报考人员。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在姜堰中医院官网和QQ群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1、参加体检人选确定。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2、资格复审。对参加体检人选,由姜堰中医院在发放体检通知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在报名时未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就业协议)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以及在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完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姜堰中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医院与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用人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责任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办公室和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2977081
监督电话:0523-82977091
指定网站:
泰州市姜堰中医院官网(http://www.tzsjyzyy.com/)
附件:
1.《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型药物临床试验(GCP)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型药物临床试验(GCP)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州市姜堰中医院
2024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www.tzsjyzyy.com/html/g48/2024/02-24/081204842-3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