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1 栏目: 广西 浏览量:436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院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春季人才招聘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
岗位需求明细表-学科带头人(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急需紧缺岗位
岗位需求明细表-急需紧缺(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其他岗位
岗位需求明细表-其他(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注:初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如为紧缺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0岁,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医师类岗位具有资格证和规培证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党员优先。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执业证和职称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五)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将电子版简历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我院人事科邮箱(fcgfyrsk@163.com)。
3.联系方式:防城港市港口区常山新区赤港街北侧,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0-2829597。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对应聘简历进行初筛、资格格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医院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面试和考核的具体时间、方式,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医院通知通过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结果符合岗位要求者予以聘用。
四、人才政策待遇
(一)录用的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参照本院在编人员标准发放,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职工体检、伙食补助等福利。
(二)根据《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符合我院急需紧缺专业的临床医生: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和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的医师给予税前安家费8万元;2.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给予税前安家费10万元;3.博士研究生给予税前安家费15万元,同时享受三年过渡期租房补贴1000元/月;副高职称给予税前安家费15万元;4.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税前安家费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1000元/月,同时享受三年过渡期租房补贴1000元/月。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是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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