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2 栏目: 海南 浏览量:290
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30人,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6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访问公告底端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先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招聘批次进行线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或补充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相应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如被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历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须设置为6个月;
5.《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1);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
8.岗位需求表里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9.岗位需要的医师/护士执业证。
线上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正向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证书。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有关规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考试公告里公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在系统开放后(注意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试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医院官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护理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必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参加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技能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技能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二)根据考核结果岗位的招聘人数,组织人选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四)我院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医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三)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四)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办理聘用相关待遇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090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898-668022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网址:http://www.shhmu.net/rszp/web/Login
附件: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hhmu.net/cn/rszpxq?id=6261A9E79B3E02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