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4 栏目: 重庆 浏览量:196
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并报请区卫生健康委同意,面向社会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临床岗6名。
三、招聘简章公示方式
招聘简章在本院公示栏张贴、内部职工企业微信工作群、卫生健康系统QQ工作群、区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具体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资格证。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20日(每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保健院急诊楼410人力资源管理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方式
1.考试考核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四楼小会议室。
2.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考核方式: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名额的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报名比例达到8:1,则通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比例小于8:1,则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从适岗能力和专业知识两个方面进行考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面试考核的人员,面试分值100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采用笔试+面试考核的人员,其计分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分值100分)×50%+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进入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等信息。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聘用,同时报区卫生健康委备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2.社会保险:根据政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信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3-5368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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