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9 栏目: 河北 浏览量:215
为满足海港医院目前临床医疗工作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安全,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经海港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结合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紧缺急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主要职责: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区属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担负着市区及周边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和省内多所医学类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选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4.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6.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海港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9.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9月1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信息
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qhdhg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83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8:30至9月8日17:30。
(2)报名材料:①报名表一份(附件2),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②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③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④相关岗位执业证扫描件、资格证扫描件、规培证扫描件及其他要求证件扫描件。
2.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本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由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现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岗位招聘指标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秦皇岛市海港医院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267336(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335-3551306(秦皇岛市海港区人社局)
附件:1.《秦皇岛市海港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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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hdhgq.gov.cn/article_show.aspx?id=1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