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5 栏目: 重庆 浏览量:173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8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渝北区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人事科(渝北区双凤路360号)。
报名咨询电话:023-67818996。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书面向区卫生健康委请示,区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卫生类基础知识,非卫生类笔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采取闭卷方式,总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人员信息于笔试结束后下一工作日在我中心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本人。
2.笔试和面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凡考生缺考,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比例:按照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公示栏予以公示。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
体检由渝北区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科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本系统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工作要求进行体检。
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在考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渝北区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科牵头,会同招聘科室对其个人信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公示栏发布。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临时工作人员个人情况表》和《渝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临时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表》送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推荐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医院规定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科室讨论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人员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如在由本院送去上级单位进修、规培者,按照进修协议、规培协议进行费用赔偿后方可退回派遣公司。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23-67818996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渝北区双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s://www.cqybhr.com/content/news/show/5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