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栏目: 北京 浏览量:881
首都儿科研究所是从事儿科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儿科药学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设有研究所、附属医院、制剂室和首儿药厂;承担儿科医疗、教学和科研以及儿童药物和制剂研发、生产任务。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附属儿童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童医院,学科设置齐全。研究所和医院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硕士学位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点;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规定,根据我所学科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23年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岗位需求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儿科医学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上学期间不能有社保缴费记录,需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等);
5.应届毕业研究生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6.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到2022年12月9日。
(2)报名方式。
北京卫生人才网—“统一登录平台”—“市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板块报名。
首次使用时,请进行注册、登录。进入报名页面后,在“招聘活动名称”中选择“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附属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进行简历填写及选择报考的招聘岗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格审查
我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及公示
人力资源处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
拟接收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七、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010-85695701刘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首都儿科研究所人力资源处邮编:100020
首都儿科研究所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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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部门 | 招聘岗位 | 职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拟聘岗位等级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党委办公室 | 督查办公室科员 | 督查办公室科员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文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类相关专业 |
所(院)办公室 | 所(院)办公室科员 | 所(院)办公室科员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2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英语、法律、档案管理、医学、社科类相关专业 |
护理部 | 护理部护士 | 护理部护士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2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护理学 |
科技处 | 科技处科员 | 科技处科员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2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等、公共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
改革与绩效管理办公室 | 改革与绩效管理办公室科员 | 改革与绩效办公室科员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 |
纪检监察办公室 | 纪检办公室科员 | 纪检办公室科员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
接诉即办中心 (社工部) | 接诉即办中心科员 | 接诉即办中心科员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法律相关专业 |
临床部门 | 皮肤科医生 | 皮肤科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博士 | 博士 | 皮肤与性病学 |
临床部门 | 口腔科医生 | 口腔科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博士 | 博士 | 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
临床部门 | 眼科医生 | 眼科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2 | 博士 | 博士 | 眼科学 |
临床部门 | 麻醉科医生 | 麻醉科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2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临床部门 | 保健中心医生 | 保健中心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2 | 博士 | 博士 | 儿科学 |
临床部门 | 儿内科医生 | 儿内科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5 | 博士 | 博士 | 儿科学、内科学 |
临床部门 | 儿外科医生 | 儿外科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7 | 博士 | 博士 | 儿科学、外科学 |
医技部门 | 药学部药师 | 药学部药师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药物分析学 |
医技部门 | 检验中心技师 | 检验中心技师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
医技部门 | 超声科医生 | 超声科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4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技部门 | 放射科医生 | 放射科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博士 | 博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医技部门 | 检验中心医生 | 检验中心医生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博士 | 博士 | 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
科研部门 | 细菌研究室科研人员 | 细菌研究室科研人员相关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十二级 | 1 | 博士 | 博士 | 药学、中药学 |
来源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211/t20221124_2865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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