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栏目: 四川 浏览量:16
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骨伤专科教学医院,隶属于成都体育学院,注册于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医院集“临床、教学、科研与科技服务”为一体,中西结合、医体融合,在骨伤防治和运动康复方面独具特色,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是国家部分体育运动队伤病防治基地;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医院;是四川省专家工作站;是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是四川省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是四川省中医推拿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单位,为成都体育学院运动医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重要支撑单位。根据《成都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发展实际,现面向海内外引才纳贤,诚邀海内外英才汇聚成体附医,共促医院未来辉煌!(医院情况详见成都体育附属体育医院官网https://ctfy1958.cdsu.edu.cn/)
本次人才招引均在经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按聘期管理,以工作任务考核。
科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岗位类别 |
计划招聘人数 |
中医骨伤教研室 |
中医骨伤专任教师 |
R202338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内设科室 |
医师 |
R202339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综合内科/重症医学科 |
科室负责人 |
R202340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超声检查科 |
科室负责人 |
R202341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一)中医骨伤专任教师
1.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
2.医学、体育学专业
(二)医师
1.博士
2.医学专业
(三)科室负责人
1.高级职称
2.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3.具有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1.面议
2.达到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要求及标准的,医院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引进待遇及职责按《成都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优秀博士”参照在职自筹经费博士后出站要求执行。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cdsu.edu.cn/,也可登录“成都体育学院”主页,点击底部导航栏“人才招聘”栏目,跳转后点击“新版人才招聘系统”,即可注册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职位”——“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点击相应职位的“申请职位”按钮,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按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报名时务必上传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证明证件扫描件材料不齐者,视为审核不合格),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1.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各阶段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学信网学籍信息截图),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由我院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以第三方认定意见为准;
3.有职称资格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证书或聘任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4.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证明中应注明原单位医疗机构等级;
5.要求提供科研成果的提供相应证明扫描件,要求提供期刊论文级别的提供论文检索报告等证明扫描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应聘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学术业绩等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择优组织开展专业考核。
(三)考核
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考核、心理素质测评和学校(以下均指“成都体育学院”)综合考核。
2.考核时间
专业考核:由我院根据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我院届时的通知为准。通过我院专业考核后,由我院择优向学校推荐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学校综合考核名单。
心理素质测评和学校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学校人事处届时的通知为准。
3.学校以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人才梯队及学科专业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宁缺毋滥”。
(四)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在“成都体育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协议,约定相应的服务期、工作任务、薪酬标准及配套待遇等。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一)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由我校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通知,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一)联系人、联系电话:居老师(028)85052152
(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51号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人事部(怀贤小院A105)
(三)监督电话:成都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028-85094470
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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