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2 栏目: 内蒙古 浏览量:17
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医院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科学科带头人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及以上学历。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7.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注册在口腔专业。
8.具有口腔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9.具有二级甲等医院5年以上口腔科室诊疗经历。
10.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7.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9.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报名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报名和考试不收取费用。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5日
(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
人事科主任办公室
(通辽市科尔沁大街328号)
3.联系电话:0475-2897115
4.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员报名表》(附件)。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时间必须连续,填写至简章发布日;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各学习阶段(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需提供所在单位工资传票或劳动聘用合同,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严禁同一应聘人员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医院将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面试结束后,经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根据公开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奖惩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并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取消聘用情形,在招聘过程中的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并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
三、招聘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3.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2897115(人事科)
监督电话:0475-2897113(纪检监察室)
医院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科尔沁大街328号(通辽市第一中学路北)
乘坐3路、7路、9路、52路、63路公交车科区医院站下车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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