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平海路899号、十梓街188号。为推动江苏省卫生人才高质量发展,加强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奉献。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本次招聘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8、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英语不做要求。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2月7日9∶00-1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12月7日9∶00-1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12月7日-12月28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2月7日9∶00-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应聘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③国(境)外同期毕业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③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④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12-67972762袁老师、0512-67972837彭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2-67972608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博士专项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2年12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骨科1 | 主要从事骨外科临床医师工作 | 6 | 外科学(骨外)、临床医学(骨外) |
骨科2 | 主要从事骨外科骨松专病临床医师工作 | 1 | 外科学(骨外)、临床医学(骨外)、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临床医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
骨科(研究室) | 主要从事骨外科相关基础医学科研工作 | 2 | 医学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材料工程类、医药化工类、基础理学类 |
普外科(肝胆) | 主要从事肝胆外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外科学(肝胆外科)、临床医学(肝胆外科) |
普外科(胃肠) | 主要从事胃肠外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外科学(胃肠外科)、临床医学(胃肠外科) |
妇产科(妇科) | 主要从事妇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妇产科(产科) | 主要从事产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口腔科1 | 主要从事口腔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口腔医学(牙体牙髓) |
口腔科2 | 主要从事口腔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口腔医学(种植) |
耳鼻咽喉科 | 主要从事耳鼻咽喉科临床医师工作 | 2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耳鼻咽喉) |
神经外科 | 主要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外科学(神外)、临床医学(神外) |
神经外科(研究室) | 主要从事神经外科相关基础医学科研工作 | 1 | 神经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基础医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神经外科(颈脑血管超声) | 主要从事神经外科颈脑血管超声医师工作 | 1 | 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神经病学) |
眼科 | 主要从事眼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眼科学、临床医学(眼科学) |
胸外科1 | 主要从事食管外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外科学(胸心外)、临床医学(胸心外) |
胸外科2 | 主要从事胸外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外科学(胸心外)、临床医学(胸心外) |
心脏大血管外科 | 主要从事心脏大血管外科临床医师工作 | 2 | 外科学(胸心血管外科学)、临床医学(胸心血管外科学) |
心脏大血管外科(研究室) | 主要从事心脏大血管外科相关基础医学科研工作 | 1 | 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物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血液内科 | 主要从事血液内科临床医师工作 | 8 | 内科学(血液病)、临床医学(血液病) |
血液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主要从事国家血液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统计及科研相关工作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心血管内科 | 主要从事心血管内科临床医师工作 | 2 | 内科学(心血管病)、临床医学(心血管病)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1 | 主要从事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内科学(呼吸系病)、临床医学(呼吸系病)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2 | 主要从事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重症医学、急诊医学、急危重症医学 |
介入科 | 主要从事介入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介入放射方向) |
皮肤科 | 主要从事皮肤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
风湿科 | 主要从事风湿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内科学(风湿病)、临床医学(风湿病) |
神经内科 | 主要从事神经内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神经病学) |
感染病科 | 主要从事感染病科临床医师工作 | 2 | 内科学(传染病)、临床医学(传染病)、内科学(消化系病)、临床医学(消化系病)、重症医学、急诊医学 |
急诊医学科 | 主要从事急诊医学外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外科学 |
重症医学科 | 主要从事重症医学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心血管病)、临床医学(心血管病)、内科学(呼吸系病)、临床医学(呼吸系病) |
康复医学科 | 主要从事康复医学科临床医师工作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神经外科学、神经病学、骨外科学、心血管病学、呼吸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 |
麻醉手术科 | 主要从事麻醉手术及ICU医师工作 | 2 | 麻醉学、内科学、外科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 |
麻醉手术科(实验室) | 主要从事麻醉手术科相关基础医学科研工作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物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免疫学、放射医学 |
药学部 | 主要从事临床药师工作 | 1 | 临床药学 |
输血科 | 主要从事输血科临床检验工作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放射科 | 主要从事放射科影像诊断工作 | 2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核医学科 | 主要从事核医学医师相关工作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病理科 | 主要从事病理诊断医师相关工作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肿瘤学、临床病理学 |
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 | 主要从事生殖医学相关基础科研工作 | 1 | 生殖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基础医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 |
血栓室1 | 主要从事血栓与止血等血液病相关科研和技术工作 | 1 | 血液病学、免疫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
血栓室2 | 主要从事血液疾病诊疗药物工程研究相关工作 | 1 | 医学类、药学类 |
胎儿医学研究所 | 主要从事发育早期阶段与跨代遗传相关科研工作 | 2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围产医学与胎儿学、特种医学、遗传学 |
中心实验室 | 主要从事医院中心实验室相关科研工作 | 1 | 细胞生物学、免疫学、基础医学、肿瘤学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 主要从事同位素示踪技术相关工作 | 1 | 临床药学 |
临床护理 | 主要从事护理临床及科研教学相关工作 | 1 | 护理学 |
医院各科室 | 主要从事医院临床医师及医学科研及管理相关工作 | 8 | 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 |
来源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12/5/art_78506_10698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