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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第四次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公告

时间:2022-12-11     查看:450 次    置顶

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决定公开招聘24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2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岗位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公立医院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⑥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材料

(2)网上报名。请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所提及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tswzx@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所需资料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大小不超过10MB。

3、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5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1101号行政二楼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8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1101号行政二楼办公室),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1、笔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应在面试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结合《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三版)》和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执行。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0769-82369001;联系人:周小姐

附件:1.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第四次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docx

2.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3.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三版).docx

东莞市桥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全科医生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

十二级以上

001

5

临床医学(C100101)

临床医学(B100301)

中西医临床医学(B100901)

中西医结合(C100801)

B超医生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

十二级以上

003

1

临床医学(C100101)

临床医学(B100301)

医学影像学(B100303)

放射医生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

十二级以上

004

1

临床医学(C100101)

临床医学(B100301)

医学影像学(B100303)

放射医学(B100306)

公卫医生

专业技术岗位

见习期以上

005

6

预防医学(B100701)

妇幼保健医学(B100703)

医学检验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

十三级以上

006

11

医学检验技术(B100401)

医学检验技术(C100201)

来源链接:

http://dghb.dg.gov.cn/gkmlpt/content/3/3924/post_3924703.html#583

标签: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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