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防疫、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公立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核定床位308张,主管部门是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均安镇卫生健康办公室)。现有高级职称82人(其中正高21人)、中级职称176人。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公卫医师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以“姓名+岗位+学历+职称”命名发送到1042977209@qq.com。
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合则约见,额满即止。经初审合适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实践考核、面试等相关事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人选递补。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欧阳老师
咨询电话:0757-25382229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百安路7号均安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
三、考试事项
(一)技能实践测评。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技能实践测评和面试结束后,按技能实践测评及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
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开考。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才引进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不受以上岗位及名额等限制。符合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或顺德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住房或安家补贴。可享受医院3年免房租住宿。
八、招聘信息发布网络平台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站、均安医院/均安健共体微信公众号发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shunde.gov.cn/jun-an/
联系电话:0757-25382229
监督电话:0757-25388319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招聘公卫医师职位表.xls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
2023年3月23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招聘公卫医师职位表 | ||||||||
序号 | 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招考对象 | 其它条件 |
1 | 公卫医师 | JA2023201 | 2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预防医学(B100701) | 不限 |
1.应届毕业生入职3年内须考取医师资格证,到期未考取的,单位不再续聘; 2.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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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hunde.gov.cn/fssdja/gkmlpt/content/5/5567/post_5567095.html#3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