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修水县妇幼保健院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好。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具体岗位要求如下表: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药师 |
1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药学 |
取得初级职称以上 |
康复治疗师 |
2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 |
取得初级职称(应届毕业生除外) |
康复医师 |
1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
取得初级职称以上 |
儿科医师 |
1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初级职称(应届毕业生除外); |
二、报名程序
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20日
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医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选聘程序、时间和地点
1、报名→综合资格审查→合格→理论考试→按1:2进入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2、理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修水县卫健委食堂三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四、体检
根据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总分排名,按拟招聘人员1:1进行体检,未按时进行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进行替补。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公示
按照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总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792-7625622
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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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xiushui.gov.cn/xxgk/bmxxgk/wsjkwyh/tzgg/202304/t20230404_5991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