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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及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23-04-07     查看:825 次    置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及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人员15名,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13名(详见《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及总量控制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均计算截至2023年4月10日。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工作

1.岗位等级为高级岗位(附件1):该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医院电子邮箱(邮箱:cyyy3398@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和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人员,医院会通知其现场资格复审、考核、考察等事宜。

2.其他岗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4日16:00;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6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网址(http://qdwsrc.oumakspt.com:82),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填写个人信息的同时,按照要求上传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2023年应届生须上传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不超过200kb,jpg格式)。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要求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任何信息。报名系统于2023年4月14日16点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或修改报名信息。为避免网络堵塞,同时也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开始初审。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4月14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4月14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11:00—4月16日16:00。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3年4月16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3年4月1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wsrczp@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经核准通过后,在缴费全部结束7个工作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3)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初审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4日每天11:00、16:00公布。

4.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紧缺急需岗位除外。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城阳区政务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2023年4月18日11:00前,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岗位等级为高级岗位(附件1)的考试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的考核方案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二)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为护理、临床医学、影像、预防医学4个类别。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中的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

地点定于青岛市。

2.面试

面试在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将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布。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分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的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由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合同者外,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笔试信息、公示等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附件2《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32-5865987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6:3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附件1: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招聘
单位
主管
部门
岗位
类别
岗位
等级
岗位
名称
岗位
说明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大专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要求 研究生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正高 皮肤科
医师
从事皮肤科
诊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皮肤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副高及以上 急诊内科
医师
从事急诊内科
诊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急诊医学专业、重症医学专业、内科学专业、神经病学专业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急诊内科、重症医学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副高及以上 口腔科
医师
从事口腔科
诊疗工作
1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口腔正畸学专业 1.基础学历为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副高及以上 耳鼻咽喉科
医师
从事耳鼻咽喉科
诊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耳鼻咽喉科学专业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耳鼻咽喉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副高及以上 影像科
医师
从事影像科
诊断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影像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中级及以上 神经内二科
医师
从事神经内二科
神经介入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神经病学专业(神经介入方向)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具有三级综合医院神经内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中级及以上 重症医学科
医师
从事重症医学科
诊疗工作
1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急诊医学专业、重症医学专业、内科学专业(心血管病、呼吸系病)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急诊内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中级及以上 急诊外科
医师
从事急诊外科
诊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急诊医学专业、外科学专业(骨外)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须具有三级综合医院急诊外科、骨外科、创伤外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中级及以上 麻醉科
医师
从事麻醉科
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麻醉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麻醉学专业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麻醉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一致;
3.须具有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3年及以上麻醉科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初级 护理 从事临床
护理工作
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护理、护理学、高等护理、高级护理、英语护理 护理、护理学、高等护理、高级护理、英语护理 护理学一级学科 1.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2.须具有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3年及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
技术
初级 助产 从事助产
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助产(学)、护理、护理学、
高等护理、高级护理、英语护理
助产(学)、护理、护理学、
高等护理、高级护理、英语护理
护理学一级学科 1.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2.须具有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3年及以上助产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 初级 全科医师 从事全科医学工作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全科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 1.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卫生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公共卫生医师 从事公共卫生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预防医学专业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社区管理、卫生管理学、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须具有公卫医师资格证书;
3.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儿科临床医师 从事儿科临床诊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学专业 儿科学专业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儿科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2.须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儿科或者儿童保健;
3.须具有在医疗卫生机构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惜福镇街道卫生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 初级 影像医师 从事临床B超诊断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专业 医学影像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1.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诊疗专业;
2.须具有在医疗卫生机构1年及以上超声诊断工作经历; 3.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卫生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公共卫生医师 从事公共卫生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预防医学专业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社区管理、卫生管理学、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2.须具有公卫医师资格证书;
3.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卫生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临床医师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2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临床医学专业 全科医学专业、内科学专业 1.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或内科;
2.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岗位 初级 康复治疗师 从事康复科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专业 康复治疗学专业 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卫生院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专业技术 初级  临床医师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2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全科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全科医学、老年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 1.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或全科医学;
2.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区红岛街道卫生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 初级 外科医师 从事临床医学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外科学专业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
2.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3.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区红岛街道卫生院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专业技术 初级 公卫医师岗位 从事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预防医学专业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社区管理、卫生管理学、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 1.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基础学历为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2.须具有公卫医师资格证书;
3.其他条件详见简章。

来源链接:

http://www.chengyang.gov.cn/dtyw/gggs/202303/t20230331_70977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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