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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04-08     查看:737 次    置顶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技和管理人员队伍,我院决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1.博士后

全年接受入站申请。申请者了解相关信息并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至流动站设站学院。具体流程详见南京医科大学(https://yjsy.njmu.edu.cn/2023/0105/c10421a230962/page.htm)《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后招聘公告》。

2.博士研究生

博士招聘现已开始,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具体流程详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3/22/art_78506_10840332.html)或南京医科大学(https://rsc.njmu.edu.cn/2023/0323/c10978a234433/page.htm)《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3.硕士及以下学历者

详见我院官网(http://www.jsdental.cn/)“通知公告”栏招聘通知。http://rs.jsdental.cn:18080/skqyy/res/Login.frm在线注册,完善个人简历,上传附件材料。

硕士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24:00。未按要求投报简历或线下报名恕不受理。应聘人员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和邮件通知,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三、考核办法

1.我院人事部门对相关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到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由各科室根据专业需要,会同院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院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

3.按考核结果依次录取,考核结果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因此未必满额录取。

四、考察、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告栏或附属口腔医院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欢迎优秀博士毕业生申请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对录用为南京医科大学专任教师以及附属口腔医院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博士后经历者,学校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编录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博士后

联系电话:025-69593177联系人:李老师

2.博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下学历者

联系电话:025-69593160联系人:史老师、丁老师、廖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69593188


附: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工作科室/
部门

学历

专业方向

人数

其他要求

人事关系及待遇

全日制博士后

口腔医学博士后流动站

博士研究生

医学类及相关专业

不限

参见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招聘公告

1.受聘人员参照实行南京医科大学事业编制;2.待遇参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及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

口腔医师

口腔临床
科室

博士研究生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

10

应届生;35周岁以下

1.受聘人员实行南京医科大学事业编制;2.待遇参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

口腔医师

口腔临床
科室

硕士及以上

口腔医学

20

应届生;已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著性论文,且通过英语六级

1.受聘人员实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代理;
2.待遇参照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影像医师

影像科

硕士及以上

口腔医学

1

应届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医学影像学

1

应届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麻醉医师

麻醉科

硕士及以上

麻醉学

2

30周岁以下;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医师、技师

义齿加工中心

本科及以上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修复工艺

1

30周岁以下

硕士及以上

口腔修复学

1

30周岁以下

实验员

口腔医学研究所

硕士及以上

医学类(含口腔)、公共卫生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

1

应届生;已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著性论文

口腔转化医学工程研究中心

硕士及以上

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2

应届生;已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著性论文

行政

行政科室

硕士及以上

行政管理、口腔医学、物流、卫生事业管理、统计与流行病学

5

应届生

病案室

本科及以上

卫生管理或人力资源、病案管理等相关专业

1

30周岁以下;三级医院从事病案管理工作满1年

信息中心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1

25周岁以下

药师

药学部

大专及以上

药学

1

应届生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薪资待遇面议;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劳动录用等相关手续

护理

护理部

大专及以上

护理

6

应届生

收费员

财务部

大专及以上

财务相关专业

3

应届生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sdental.cn/Notice/detail/id/4338.html

标签: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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