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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时间:2023-04-09     查看:597 次    置顶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杭州市卫健委所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3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1]21号)、《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杭编[2022]44号)、《关于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杭人社发[2022]83号)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体招聘计划及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年龄

要求

备注

1

病区护理

20

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

35周岁及以下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

皮肤治疗室

工作人员

1

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

3

放射科

工作人员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

体检中心

工作人员

1

医学相关专业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招聘”栏更新。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http://www.hz3yy.com/)-首页“人事招聘”栏目-“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三种报名方式。

注: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以备审核。

3.咨询电话:0571-87823103联系人:黄老师、马老师

五、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持续关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考试通知”栏,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方式:需进行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总分100分=笔试40%+实践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100分制计算,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岗位,则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招聘-考试成绩查询”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皮肤治疗室工作人员岗位和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采取协议工资制。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4月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zrc.com/InformationCore/MajorRecommendDetails/1643083400264880130

标签: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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