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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紧缺急需岗位、“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3-04-10     查看:383 次    置顶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紧缺急需 岗位、“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1〕2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2020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引进公告》等相关文件精神,建阳区卫健系统将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一批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及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紧缺急需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16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南平市建阳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4日至2005年4月4日)。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符合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

7. 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具体详见《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四)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费用。

2.招聘方式

另行组织开展面试,择优聘用,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集中现场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8日(工作日时间)

二、2023年“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

(一)招聘岗位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8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南平市建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岗位简章》(附件2)。

(二)资格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4.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2023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2023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7.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不含脱产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9.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含在南平市域外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

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

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区卫健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还需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三方协议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面试

采取谈话面试的方式,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和职业心理能力等。

(六)聘用工资福利待遇

按《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文件执行。

(七)集中现场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12月31日(工作日时

间)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卫健局人教股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74号,原西门小学)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9-5816012  0599-5822685

四、体检、考察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五、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卫健局及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程序,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六、政策咨询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9-8050383

南平市建阳区卫生健康局:0599-5816012

 
附件1.2023年南平市建阳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招聘简章  

    2.2023年南平市建阳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双一流”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简章

    3.国内50所医科类高等院校名单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www.jyszfw.gov.cn/cms/html/jyqwsjkj/2023-04-04/1513421657.html

标签:南平 | 
  • 发布时间:2023-04-10 23:57:50
  • 信息地区:福建 | 南平
  • 信息标签: | 心理 |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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