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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通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院所属分院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查看次数:6

    大通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院所属分院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青海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加强大通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分院临床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藏医学岗位医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藏医学医师(3名),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主要从事藏医学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藏医药文化传播等工作。详见《2026年大通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藏医学医师岗位需求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愿意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卫生行业相关体检要求。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以报名首日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执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6.有重大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医疗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专业及资格要求

    1.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藏医学专业(专业代码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

    2.资格要求: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藏医专业),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注册地点为大通县)。

    3.有藏医学临床工作经验者、熟练掌握藏医特色诊疗技术(如藏医针灸、艾灸、拔罐、放血疗法等)者、能熟练使用藏汉双语沟通者优先。

    岗位职责

    1.开展藏医学常见病、多发病日常门诊接诊、治疗、病历书写等工作,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推广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参与藏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工作,提升群众对藏医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3.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与科室业务学习、病例讨论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大通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大通县桥头镇文化路1号原大通县疾控中心院内三楼)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专业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考核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3.专业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藏医学专业理论知识、临床诊疗技能、藏药使用能力等,采取笔试、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岗位适配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考核成绩为准)。

    体检与政审

    1.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如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 发布时间:2026-02-06
    • 信息地区:青海  
    • 职位:门诊 | 藏医 | 
    • 信息ip: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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