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医院为新设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中医院队伍建设,配齐骨干力量,根据区中医院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区中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其中,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医院属于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对工作经历有管理经验要求的,提供单位任命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中对医院有等级要求的需提供公布医院等级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人。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报名网站: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17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初选)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材料、《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等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操作、专家评议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初试满分100分,并将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考试对象。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参加考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试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则进行考试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垦利区中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
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六、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46--2885929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中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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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 类别 |
岗位 等级 |
岗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名称 |
垦利区中医院 | 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 专业技术 | 十级 | 医疗类(B) | 临床医生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以本科报考的:临床医学 以研究生报考的: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急诊医学、肿瘤学 |
垦利区中医院 | 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 专业技术 | 十级 | 中医类(E) | 临床中医生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以本科报考的:中医学 以研究生报考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 |
垦利区中医院 | 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 专业技术 | 十级 | 护理类(F) | 临床护理 | 5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以本科报考的:护理学 以研究生报考的:护理学 |
来源链接:
http://www.kenli.gov.cn/art/2023/5/9/art_251147_10339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