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中心血站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员工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中心血站工作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按试用期满应发工资百分之八十发放。经试用考核未通过的解除劳动关系。
2.试用期满,应发工资3800元/月,购买四险,各项费用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12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六)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八)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身体条件符合用工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吸毒史的人员;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8日——6月11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毕节数字人社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七星关区麻园路市社保大楼一楼)。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中心血站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考生报名成功后,将照片以姓名+报考职位形式命名后发送到邮箱:3285557887@qq.com);
(5)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
(6)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详见附件4);
(7)报考人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按报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参加考试。如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缺考的,不退还报名费。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6月14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5)。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之前将不可再作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④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均需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等扫描件。
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2023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6月16日下午17:00前在“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报名失败。
六、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若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关注公众号及时查阅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笔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如因考生未关注公众号及时查阅公告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总成绩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组织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政审。政审对象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作为依据。
九、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7-8221314
技术指导:0857-8216868
监督电话:0857-8229799
附件: 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中心血站工作职位表.xls
2.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中心血站工作报名表.xlsx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8日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到毕节市中心血站工作职位表 | |||||||||
序号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年龄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检验人员 | 01 | 3 | 大专及以上 | / | 35周岁以下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持有检验初级资格证书 |
持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证书 |
2 | 护理人员 | 02 | 1 | 大专及以上 | / | 35周岁以下 | 护理、护理学 |
持有执业证书及护士初级资格证书 |
|
合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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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306/t20230608_80120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