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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3-08-08     查看:657 次    置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2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117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①《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一份;②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③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携带以上资料到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六、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统一通知考核时间、地点。

七、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等,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考核结果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人事教育科:0731-22285588(咨询)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监审科:0731-28810080(监督)

株洲市卫健委:0731-28682180(咨询、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2023年8月4日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属性 招聘计划 岗位条件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年龄 最低学历 最低学位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 其他要求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麻醉科副主任医师 专技岗位 1 40岁以下 本科 学士 副主任医师 麻醉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外科副主任医师 专技岗位 1 45岁以下 本科 学士 副主任医师 外科学、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30804/i2078640.html

标签:株洲 | 
  • 发布时间:2023-08-08 17:09:21
  • 信息地区:湖南 | 株洲
  • 信息标签: | 外科 | 麻醉 | 中医 | 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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