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8 查看次数: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第五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河北省儿科研究所)创建于1989年,隶属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科医院。2024年2月,医院正式获批河北省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打通线上线下就医流程,提供线上复诊、送药到家的便民医疗服务。
医院拥有儿科、儿外科、新生儿科、呼吸科等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儿童重症、医学检验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血液肿瘤科、呼吸科等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等6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医院拥有10个省级医疗中心和15个培训基地。
医院在医学科研方面成果丰硕,发表SCI、中文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800余篇,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20余项。主办出版护理类综合性学术期刊《护理实践与研究》。
医院始终坚持国际视野,紧盯国际医学前沿,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病痛医院、意大利耶稣圣婴儿童医院、英国圣乔治大学医院、美国洛杉矶儿童医院、爱尔兰国立儿童医院等开展长期合作。在全省范围内,医院率先推出了“国际远程会诊”服务,构建了“院内出诊+国际会诊”的创新模式。
医院积极发挥信息化优势,成立了5G智慧急救中心,组建了河北省儿科医联体和急诊急救联盟,打造了儿童急救专属短号码96961,形成了协同高效的急救网络,更好地推动了全省儿科同质化发展,真正发挥了“龙头”引领作用。
医院先后获得国家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药卫生先进集体、国家构建和谐关系示范医院、百佳医院、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优秀单位等众多荣誉。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省儿童医院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0名,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卫生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卫生类正高级职称。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儿童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具备卫生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具备卫生类正高级职称的,学历学位条件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报名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hbpch.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5月15日 8:30-11:30,14:30-17:00(仅限工作日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hbeyzzrsc@126.com
3.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须将以下材料打包为PDF,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1)下载并填写《河北省儿童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申报岗位一栏须写清岗位编号及岗位名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高中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各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各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如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
(7)其他证书。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至河北省儿童医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5月15日 8:30-11:30,14:30-17:00。
(四)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儿童医院组织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报名人员的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儿童医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儿童医院官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11097(河北省儿童医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165831(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16572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儿童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5911097
电子邮箱:hbeyzz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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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儿童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儿童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7277766738biw&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