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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8月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8-19     查看:294 次    置顶

因工作需要,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人数

行政人员2名,财务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各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行政办公室干事

(1)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汉语言文字学等)、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

(5)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2.党委办公室干事

(1)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汉语言文字学等)、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等相关专业;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5)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3.财务人员

(1)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

(4)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特殊教育教师

(1)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特殊教育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具有2年以上孤独症训练工作经历者优先。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使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7日—8月2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请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线上或线下)其中一种进行报名。务必填写附件中《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线上报名

请将以下材料扫描打包成压缩包,压缩包以“姓名+专业+投递岗位”命名,发送至zgsfybjyrsk@163.com。

(1)个人简历电子版(PDF格式);

(2)《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Word格式);

(3)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等)(PDF格式)。

2.线下报名

将个人简历、填写完成的《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等)复印件投递到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门诊大楼七楼711室)。

报名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二维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用资格。

四、考试

笔试、操作、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方式发送。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招用人员后,将统一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缴交社会保险。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医院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0813—2213944

(二)监督电话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813—2306169

附件:附件: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grc114.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3234

标签:自贡 | 
  • 发布时间:2023-08-19 21:09:27
  • 信息地区:四川 | 自贡
  • 信息标签: | 妇幼保健 | 心理 |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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