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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医学中心(厦大翔安医院)2026年第二季度招聘辅助岗位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6-05-18 查看次数:6

    2026年福建厦门大学医学中心(厦大翔安医院)第二季度招聘辅助岗位人员10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福建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1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2026年第二季度辅助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工作期间曾发生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六)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七)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八)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九)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十)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考核全过程,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5-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翔安区翔安东路2000号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7号公寓楼1楼会议室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2-2889212.

    (四)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辅助岗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验证明等)。

    五、招聘方法

    (一)医院审核报考人员资质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形式。需笔试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 :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考核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六、体检和考察

    (一)若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体检和考察人选将从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者中(合格线均为60分),根据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二)如采取面试的形式,体检和考察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得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三)医院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报考者。报考者或医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核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因故放弃录取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可从上应聘岗位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录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聘的岗位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 合同和所在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岗位的工作情况证明。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人社部门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验)年限可以分段按月合并计算。不同单位的相同(似)工作经历(验)证明可分别开具,累计计算。

    (五)本次招聘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消息,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确保准确并保持畅通。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辅助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福建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 发布时间:2026-05-18
    • 信息地区:福建   | 厦门
    • 职位: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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