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4 查看次数:14
莲峰镇中心卫生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护理专业见习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记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不信教。
(三)具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
(四)基本技能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医院岗位调配及工作安排。
(五)岗位条件:护理专业,学历不限,持有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
(六)就业见习人员具备条件
1.必备条件
①在云南省内未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
②全日制非在籍(含保留学籍)学生;
③未就业(含灵活就业)人员;
④在云南省内登记失业(求职)人员。
2.选择条件
①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无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等事项记录,毕业证落款时间自然向后延续 2 年时间内;
②18-24 岁失业青年。自然年龄在 18 至 24 周岁时间内。
三、报名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永善县莲峰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馆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学历、学位)、就业创业证到永善县莲峰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馆3楼办公室报名。
2.线上报名: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邮箱:ysxlfwsy@126.com。
(四)咨询电话:虎副院长15187095070、廖护士长15368709254。
(五)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四、见习待遇
1.见习期内与在岗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2.见习期内医院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工作表现考核为优秀的,纳入医共体总院招聘计划。
五、纪律要求
(一)在招募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募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募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见习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一律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电话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zMjk4MDE4NA==&mid=2247489578&idx=1&sn=5f093cc86b00676920933b4e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