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普外科医师岗1 |
专技岗 |
1 |
外科学专业(100210、105111),肝胆胰外科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普外科工作经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如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2 |
普外科医师岗2 |
专技岗 |
1 |
外科学专业(100210、105111),甲状腺外科方向,乳腺外科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普外科工作经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如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3 |
骨科 医师岗 |
专技岗 |
1 |
外科学专业(100210、105111),骨科方向;运动医学专业(100216、10511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如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4 |
心胸外科医师岗 |
专技岗 |
1 |
外科学专业(100210、105111),胸外科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如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5 |
康复科医师岗 |
专技岗 |
1 |
临床医学专业(1002、1051);康复治疗学专业(10100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康复科工作经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如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6 |
心身医学科医师岗 |
专技岗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100205、10510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心身医学科工作经验;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如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7 |
泌尿外科医师岗 |
专技岗 |
1 |
外科学专业(100210、105111),泌尿外科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泌尿外科工作经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如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8 |
口腔科医师岗 |
专技岗 |
1 |
口腔医学专业(1003、105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如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合计:8个高层次人才岗位 |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及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以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为准,(需要提供现单位的工作证明或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招聘计划表中所列要求有明确说明的,按计划表中所列要求界定;未明确及未列出的,按以上要求界定。
6.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8.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请投递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含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至邮箱ndyfygxfyrsk@163.com
注意事项:①应聘者将简历及有关业绩材料一道制成压缩包后上传;②投送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分子遗传学);③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319106
(二)考核
医院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医院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享受医院同层次人员待遇,满足医院人才政策条件者,可另外享受医院人才待遇,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
4.南昌市人才政策:
(1)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1万元;
(2)对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每人给予租房补贴1万元。
(3)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6万元。
(4)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在子女就学、配偶随迁、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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