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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洛川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3月公开聘任院长(站长、主任)公告

时间:2024-03-05     查看:341 次    置顶

陕西省洛川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3月公开聘任院长(站长、主任)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经洛川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进行公开聘任。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岗位和聘期

中心卫生院(5个):旧县中心卫生院、老庙中心卫生院、槐柏中心卫生院、土基中心卫生院、石头中心卫生院。(槐柏中心卫生院按照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由县医院整体托管,同步聘任)

镇卫生院(2个):菩提镇卫生院、永乡镇卫生院。

卫生服务中心(8个):黄章卫生服务中心、凤栖卫生服务中心、京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舒卫生服务中心、石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秦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牛卫生服务中心。

防保站(1个):交口河镇防保站

共涉及16个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岗位。

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聘期为4年。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和协作精神,忠诚党的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勇于担当、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管理、遵纪守法。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相关专业。

3.应聘人员必须是洛川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4.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达到规定的基层服务年限。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6.任现职期间,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中心卫生院排名连续三年末位,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排名连续三年后三名的负责人均不得参与续聘和新聘。

三、聘任办法

聘任采取续聘和新聘两种方式进行,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均可参加聘任,续聘只针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现任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

(一)续聘

符合聘任条件的现任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本人自愿续聘的可续聘原单位,任期未满2年的原则上续聘,不参加新聘。本人须填写续聘申请表,由县卫健局党委结合任职工作实绩、考核情况等研究提出续聘人员初步意见,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县委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二)新聘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采取演讲答辩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演讲答辩在卫健局四楼大会议室集中进行,组织考察到原单位进行。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分别以70%、30%计入总成绩。新聘人员岗位不足2人的,采取组织选聘的方式,由县卫健局党委根据岗位聘任资格条件,提出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县委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聘任。

四、聘任程序

1.发布公告。聘任公告在洛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洛川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发布。本次公开聘任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

时间:2024年3月4日(续聘人员)8:00--17:30

2024年3月5日—3月6日(新聘人员)8:00--17:30

地点:洛川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

需要提交资料:提交《洛川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续聘申请表》《洛川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报名表》一式四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完成后应聘岗位不得更改。

3.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聘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公开应聘人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4.演讲答辩:由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并聘请评委。(1)演讲答辩采取公开演讲、专家评委打分,逐岗位进行。(2)演讲答辩的顺序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按岗位分批次进行。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采取统一出题、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答辩结束后由专家评委组对演讲答辩情况一次性打分。(3)演讲答辩分值按百分制换算后计入总分。

5.组织考察:(1)依据演讲答辩成绩,每个岗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通过组织选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2)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干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3)根据演讲答辩和考察结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报县委同意后进行公示。

6.公示: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7.聘任:①公示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下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书;②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副院长(副站长、副主任)聘任,由新聘院长(站长、主任)提名,县卫健局党委组织实施;③原任院长(站长、主任)、副院长(副站长、副主任)落聘后,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县卫健局党委提出工作安排意见;④以上所有人员统一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等手续。

五、聘期管理

聘期内由县卫生健康局每年对各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履职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按要求履职和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并提请重新聘任。

本次聘任工作未尽事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1-8380565

附件:

1.洛川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续聘申请表.doc

2.洛川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院长(站长、主任)报名表.doc

洛川县基层卫生院(防保站、卫生服务中心)

院长(站长、主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www.lcx.gov.cn/xwzx/tzgg/1763435604105785345.html

  • 发布时间:2024-03-05 16:09:02
  • 信息地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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