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宣州区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卫健办[2024]31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度第一批次招聘计划共4人,其中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岗位条件 |
备注 |
1 |
影像医师 |
240101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本科:医学影像学 |
1.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
放射1名 |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
B超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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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脑电图医师 |
240102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 |
1.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
|
研究生:临床医学 |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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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药师 |
240103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本科:药学 |
1.取得药士及以上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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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临床药学、药学 |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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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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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6、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报考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规培生,报到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为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官方渠道证明的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材料,并与同期通过结业考核人员同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29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2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20
报名地点:门诊四楼人事科报名
(二)资格初审:需在报名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现场审核。
证件资料包括:
1、《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原件,电子打印版,不要手写)。
2、近期两寸彩色照片一张(电子照片)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报考人员需按相应岗位条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执业医师证书、中初级资格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官方渠道证明的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材料);
7、同一名考生在本批次中不得重复报名岗位。
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报考人员请在4月16日-4月17日(8:00-11:20;13:30-16:2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诊四楼人事科领取。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及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本次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以1:3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专业测试60%最终合成。
(四)专业测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当某岗位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专业测试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医院按规定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数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对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宣州区卫健委、医院纪检部门全程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经查实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决定。
4、本次招聘后续公告均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长桥村境内(318国道线寒亭方向)9路公交可到。
联系部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尚老师,时老师
联系电话:0563-2293868
监督电话:0563-3014432(区卫健委人事科);0563-2293864(医院纪检部门);
上述联系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8:00—11:2013:30—16:20)。
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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