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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2024年4月引进人才工作方案(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

时间:2024-04-15     查看:39 次    置顶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以下简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出医院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依托医院为贵州省人民医院。在国家和上海市委市政府,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于2023年4月6日正式揭牌运行。医院紧紧围绕“建设西南妇儿医学高地”的战略目标,充分借助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的专业优势,以“技术、品牌、管理”三平移为主线,打造贵州老百姓家门口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已累计由输出医院派驻常驻专家51人,临时专家130人,引进新技术62项,39项省内领先,占比62.9%,派驻专家门诊14620人次,派驻专家主刀手术366台,其中三四级手术323台,占比88.25%,在专家帮助下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现已开设20余个亚专业,儿童心脏中心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院顺利获批“三级甲等医院”,是贵州省儿科与小儿外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要求,结合医院实际,为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共设置18个岗位,拟引进26人,其中,急需紧缺人才24人、高层次人才2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报名参加引才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在所报考单位和岗位安心工作。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吃苦耐劳,勤奋工作的精神。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应聘人才应于4月10—17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用人单位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通过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完成注册后,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下载《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与应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件扫描后制作成1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简历附件”栏进行上传,PDF文件命名需参照以下格式编写:岗位名称+姓名。

上传的PDF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

(2)“扫描件和原件一致”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需提供证件正反两面图片);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中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和《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4),并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归来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附件5),并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附件6)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的,按专业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国(境)外留学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需要进行相近专业认定的考生,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6)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拟于2024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培训基地出具的培训情况证明及《关于本年度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承诺书》(附件7),并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应聘岗位不要求但报名人员填写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未提供的视作不具备。

(8)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放宽年龄人员须提供与放宽条件相符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10)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8)。

(11)个人简历。

未按照以上报名要求在附件中上传PDF文件,或报名信息、资料不完整影响报名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辅修专业不能作为《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专业”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须由报名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网上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初审,重点围绕医院公布的岗位信息、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反馈审查情况,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予以说明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报名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

1.线上初评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线上初评时间将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根据线上初评时间安排,组织评审专家开展线上初评。线上初评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线上初评重点围绕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等方面开展。

医院根据线上初评情况,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及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工作方案另行制定。线下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报主管部门审定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名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将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人博会引进人才工作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引才流程、相关要求等,在规定时间有序开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扎实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二)人博会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名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以权谋私、违规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将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对人才引进各环节加强风险预判,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三)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851-8895510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xlsx

2.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应聘报名表(人博会专用).docx

3.《“扫描件和原件一致”承诺书》.docx

4.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docx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docx

6.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7.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docx

8.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4年4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z5055.com/hr_notice/2024/9b6GpVdE.html

  • 发布时间:2024-04-15 23:58:34
  • 信息地区:上海
  • 信息标签: | 外科 | 儿科 |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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