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101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桂卫科教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开展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是区内享有较高声誉的百年老院之一。始建于1914年,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医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的中心医院。作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经考核、面试后择优录取。培训期间医院提供良好的培训条件,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发放工资及生活补助;培训完成经考核合格者将授予国家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培训结束后自行择业,也可择优留院工作。招收方案如下:
一、医院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均须参加住培,且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
(五)外省、市(区)符合我区招收相关条件者,如选择在我区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录取后及培训期间退培者,三年内不得报考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我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现役军人。
2.不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报考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
3.中途退培不满3年者,不得报考。
4.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5.已经获得住培结业合格证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收数量及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基地名称 |
招收人数 |
内科 |
5 |
|
0200 |
儿科 |
3 |
0600 |
神经内科 |
5 |
0700 |
全科 |
15 |
0900 |
外科 |
8 |
1000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5 |
1100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4 |
1200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4 |
1400 |
骨科 |
4 |
1600 |
妇产科 |
3 |
1700 |
眼科 |
4 |
1900 |
麻醉科 |
3 |
2100 |
检验医学科 |
4 |
2200 |
放射科 |
4 |
2300 |
超声医学科 |
4 |
|
合计 |
75 |
四、招收录取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18:00,符合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培训申请人)登录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网址:http://gxzp.gxws.cn/)进行报名,每次可选择一个培训基地及该培训基地内不多于3个专业进行填报。网络报名期间,我基地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培训申请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培训申请人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材料提交和招收考核。
(二)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1日。
材料提交方式:可邮寄,也可由本人提交到我院教学部。选择邮寄的培训申请人请务必确保4月21日前寄达。
材料邮寄/提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12楼1212室教学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636271黄老师0771-2636170岑老师;邮编:530022。
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报名表:从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报名系统中打印,培训申请人手写签字,单位委派考生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和学校相关证明,毕业后补交复印件);
5.委培人员报考需提供与委派单位签署协议或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仅委培学员须提交);
6.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7.服务期满证明(仅签署有定向就业协议的培训申请人提交);
8.本科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学部门公章,应届生可毕业后补交);
培训申请人填报信息时,应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报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全区通报。
(三)招收考核
1.考核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具体时间详见Q群通知)。
2.考核地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暂定,具体地点详见Q群通知)。
3.考核方式及内容:
(1)理论考试: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2)技能操作考核。
(3)心理健康测评。
(4)面试由各专业基地自行组织。
(四)体检及录取
培训基地根据报考人员初试及复试成绩总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批次录取。体检合格正式录取后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体检方案另行通知)。得到录取的学员不得再次参加自治区下一批次的招收考核。被录取的学员无故不按时报到的,按照违约退培处理。
五、培训时间及内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即36个月)。培训时间的减免、延长或退出培训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内容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执行,以提高规范的临床诊疗能力为重点,分专业实施。以住院医师为中心,聚焦六大核心胜任力,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在临床实践中学习。期间进行过程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
所有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要求,服从我院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按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医院组织的各项考核,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须填写提交《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延期申请表》,经我院同意后,方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顺延培训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如因学员个人原因要求终止、退出培训的,学员需提前30天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提交《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终止培训申请表》,协商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后,方可正式解除协议。
六、培训证书发放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培训轮转过程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考试通过后颁发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文和《关于印发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4]30号)文的相关精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七、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我院与所有学员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我院与社会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并对社会化学员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公积金(俗称五险一金,2020年后生育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因而,目前正式的提法应该四险一金);与委培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四险一金由住培学员人事关系所在的委培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缴纳。休假及病、事假按我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学员人事档案统一放回生源地,由生源地档案管理机构代理,委培学员需按原单位的要求做好档案存放工作。
(三)待遇发放:
1.基本工资:
(1)对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对象,即委培学员,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我院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我院负责补齐。
(2)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即订单全科)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我院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确认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参加住培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享受原单位工资水平情况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补齐订单全科学员基本工资。
(3)社会学员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标准参照我院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
2.生活补贴:
所有学员均享受生活补贴,独立值班的学员可享受夜班补助,医院鼓励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员的贡献情况及考核情况额外发放一定的绩效。生活补贴是根据轮转科室考勤考核情况,由医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南一院[2018]70号文发放,发放的标准为:
学历 |
资格证/权限 |
生活补助标准 |
其他 |
本科 |
无执业医师资格证 |
2000元/月 |
对于第一年未通过执医考试的学员,生活补贴降低500元/月;第二年未通过者降低1000元/月;第三年未通过者,停发其生活补贴,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培手续。
|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获得我院处方权或报告权 |
2500元/月 |
||
硕士 |
无执业医师资格证 |
3000元/月 |
|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获得我院处方权或报告权 |
3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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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无执业医师资格证 |
4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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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获得我院处方权或报告权 |
4500元/月 |
3.倾斜补助:
我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对于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专业的学员在待遇上增加倾斜性补贴。
4.住宿安排或补贴:医院根据床位情况,尽可能安排住宿(全科学员优先安排)。不愿意统一住宿或者无法安排住宿的住培学员,按照300元/月的标准发放住宿补贴。
5.其他福利待遇:学员享受与职工同等的餐券补助10元/天,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加入医院工会并享受工会会员同等的各项福利待遇(委培学员在原单位加入工会,享受原单位的工会福利)。
(四)医院鼓励并创造条件给住培学员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习,学习费用自理。但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参加培训。
八、质量保障措施:医院按照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年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为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病床数、病例病种及技能操作等学习资源。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教学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7号楼12楼1210、1212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6271、0771-2636170
联系人:黄老师、岑老师
报名者请加入住培招收答疑QQ群:439210455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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