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妇产科医疗、教学、科研及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是在华东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三级甲等妇产科专科医院。核定床位1120张、婴儿床260张。地点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钱江院区正在建设中。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9个岗位共101人。其中:专业技术岗99人,管理岗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其他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的,另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3年12月底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应聘人员请登录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s://zp.womanhospital.cn/apply/index.action,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选择岗位报名。一般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投递志愿”以第一志愿为准,其他志愿为调剂志愿。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人力资源部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或者招聘计划表注明“紧缺”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3、初评
医院将组织评审组结合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择优确定考试对象。各岗位一般按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考核对象。
经初评后确定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个人中心”自行查看“应聘状态”。
非医疗技术岗和管理岗不安排初评,通过资格初审者即可进入后续考试考核环节。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科室和医院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应聘者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示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核酸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防疫健康信息佐证材料,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
1、科室考试
科室考试一般安排笔试和专业面试,护理岗位安排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妇产科医师岗位仅安排笔试。
(1)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由各科室结合岗位要求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文案书写等。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
专业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不安排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人员的总成绩为专业面试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院级面试人员,本轮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2、院级面试
院级面试为医院层面综合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测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要素,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院级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院级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职称聘任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院级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本轮面试后确定的表现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主。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如部分岗位已在公布的信息中列明候补对象,则该对象直接递补;否则医院将视需要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院级面试排序)依次进行。
2、调剂。医院完成其他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接近的同一批次被核减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将根据院级面试成绩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适当调剂并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拟聘用人员的入职资格原则上保留至2023年12月底。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s://www.womanhospital.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zju.edu.cn/,“通知公告”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具体信息一般仅在医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981387(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7914862
邮箱:fbrsk@zj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
附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2023年第一批)
2022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附件截取,详情点击招聘岗位附件
科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分类 (按职责) |
招聘对象 | 人数 | 年龄上限 | 专业 |
临床医技科室 | 顶尖人才 | C15-23-01 | 医疗岗 | 不限 | 1 | 45周岁 | 医学相关专业 |
临床医技科室 | 学科带头人 | C15-23-02 | 医疗岗 | 不限 | 2 | 45周岁 | 医学相关专业 |
临床医技科室 | 后备学科带头人 | C15-23-03 | 医疗岗 | 不限 | 5 | 45周岁 | 临床医学 |
中心实验室 | 后备学科带头人 | C15-23-04 | 科研岗 | 不限 | 2 | 35周岁 | 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公共卫生等 |
中心实验室 | 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 | C15-23-05 | 科研岗 | 不限 | 10 | 40周岁 | 医学、药学、基础医学、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公共卫生等 |
各研究团队 | 博士后 | C15-23-06 | 科研岗 | 不限 | 20 | 35周岁 | 医学、药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妇产科 | 妇产科医师 | C15-23-07 | 医疗岗 | 不限 | 20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新生儿科 | 儿科医师 | C15-23-08 | 医疗岗 | 不限 | 4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门急诊科 | 急诊医师 | C15-23-09 | 医疗岗 | 不限 | 1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
放疗科 | 放疗医师 | C15-23-10 | 医疗岗 | 不限 | 2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肿瘤学、肿瘤放射治疗、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麻醉科 | 麻醉医师 | C15-23-11 | 医疗岗 | 不限 | 2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麻醉科 | 麻醉医师 | C15-23-12 | 医疗岗 | 不限 | 2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超声科 | 超声诊断医师 | C15-23-13 | 医疗岗 | 不限 | 4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病理科 | 病理诊断医师 | C15-23-14 | 医疗岗 | 不限 | 2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临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放射科 | 放射医师 | C15-23-15 | 医疗岗 | 不限 | 1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5周岁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
生殖遗传科 | 技师 | C15-23-16 | 医疗技术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医学遗传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病原生物学、免疫学 |
病理科 | 病理诊断技师 | C15-23-17 | 医疗技术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临床医学、法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医学相关专业 |
检验科 | 检验技术 | C15-23-18 | 医疗技术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输血科 | 输血技术 | C15-23-19 | 医疗技术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 |
妇女保健部 | 技师 | C15-23-20 | 医疗技术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公共卫生、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ART实验室 | 技师 | C15-23-21 | 医疗技术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医学遗传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病原生物学、免疫学 |
临床护理 | 护理 | C15-23-22 | 护理岗 | 不限 | 10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护理学 |
临床研究中心 | 临床试验项目管理 | C15-23-23 | 药剂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药学 |
药剂科 | 药剂 | C15-23-24 | 药剂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药学 |
临床研究中心 | 大数据处理/临床科研设计 | C15-23-25 | 科研岗 | 不限 | 1 | 应届35周岁、非应届40周岁 | 公共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
中心实验室 | 技术骨干 | C15-23-26 | 非医疗技术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生物学、基础医学 |
信息中心 | 工程技术 | C15-23-27 | 非医疗技术岗 | 不限 | 1 | 应届30周岁、非应届35周岁 | 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大数据、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
临床研究中心 | 科员 | C15-23-28 | 管理岗 | 不限 | 1 | 30周岁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 |
宣传部 | 科员 | C15-23-29 | 管理岗 | 不限 | 1 | 30周岁 | 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视觉传播、设计类 |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2022/11/24/art_1443681_58932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