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夺取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更大成果,积极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舟山医疗卫生人才创新性培养使用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招聘(市编省招)卫生专业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舟山市口腔医院
舟山市口腔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10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高级职称人才8人,中级职称23人,设9个专科,有综合治疗椅70台,病床15张,牙周病科、种植科医疗技术处于市内领先水平。主要承担全市口腔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口腔医院以“市编省招”方式招聘卫生专业紧缺人才共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sjkw.zhoushan.gov.cn/)。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九)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1日09:00-10月18日16:00。
2.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或平台报名2种方式。
(1)2024年度参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发送个人简历及《“市编省招”卫生专业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至相应用人单位邮箱。
(2)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研究生导师推荐,应届研究生可以发送个人简历及《“市编省招”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3)至相应用人单位邮箱。
(3)经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科室主任,省级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2人推荐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可以发送个人简历及《“市编省招”知名专家推荐表》(附件4)至相应用人单位邮箱。
(4)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也可在网上平台报名。
(5)报名邮箱和网上平台网址
舟山市口腔医院邮箱:526763755@qq.com。
平台报名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10月11日09:00-10月18日20:00。
邮箱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以邮件形式发送);网上平台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三)现场报名
时间:10月20日08:30—11:30;
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体育馆(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考试合格暂未拿到证书的,需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4.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其他岗位所需相关材料。
(四)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考核前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现场报名一致的材料。资格复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20日下午,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包括面试、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环节。考核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考察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单位网站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市口腔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舟山市口腔医院咨询电话:0580—2024453,监督电话:0580—2022068。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26号(舟山市口腔医院医院党政办公室)。
舟山市口腔医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2024年舟山市口腔医院以“市编省招”方式招聘卫生专业紧缺人才计划表(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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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s://a.zjkq.com.cn/jobs/apply/getNotice.action?keycode=4df0b1f7-9d20-431a-ab40-846d281ffd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