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1周岁,即在199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及以下,均含30周岁;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诚信、准确、规范填写《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凡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行政楼五楼人力资源科。
(三)报名材料:(1)《报名表》;(2)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分别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验证);(5)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6)报名所需资格证件及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报名材料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因材料错漏等原因导致无法报名,由考生自行负责。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
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分值各100分。
(二)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成绩
综合成绩=理论成绩×40%+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20%;
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特殊情形
1.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护理岗1达不到1:3的,经医院研究同意,最低可降为1:2。护理岗1达不到1:2的或护理岗2、3达不到1:3的,递减相应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2.根据考生上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试人选。若考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的比例(即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或面试的考生数之比)原则上为1:3。护理岗1若达不到1:3的,经医院研究同意,可降为1:2。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岗位考生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面试成绩、技能成绩、理论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网站(http://www.kzqzyy.com/)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看。
体检由开州区中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由院方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网站(http://www.kzqzyy.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是医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人事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
(一)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简章由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2120200。
附件: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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