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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2024年专项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时间:2024-11-27     查看:7 次    置顶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24]92号)要求,进一步补充和优化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派驻到乡镇卫生院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招聘5人,具体见《肇州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的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还须取得相应学位。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二)学历及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学历、本科及以上需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30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肇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室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政策性加分人员材料。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肇州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加分承诺书》(附件3)及以下加分材料: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表(审批表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服务期间工作证明(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和岗位,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明确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须在加分确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分确认,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含当日)。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下载并打印《肇州县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四份),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蓝底免冠证件照),以及应届毕业生有关材料。

5.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招聘工作组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对审查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有关单位咨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急需或紧缺岗位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肇州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设置为2:1。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需妥善保管。具体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等待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试题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知识。

2.笔试成绩和时间。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通过肇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zhaozhou.gov.cn/)官网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zhaozhou.gov.cn/)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和考核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犯罪记录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拟聘人员需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否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5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二)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以及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政策咨询电话

肇州县卫生健康局0459-262875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1.2024年肇州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4年肇州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24年肇州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加分承诺书

肇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s://www.zhaozhou.gov.cn/zhaozhou/xxfb14/202411/c05_3619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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