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2年太湖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28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22年太湖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县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具体笔试、面试时间等在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thfybj.cn)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六楼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2022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2)报名时现场提供《太湖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报名费80元/人。
4、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报名时需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出具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笔试与面试
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各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岗位计划数2倍时全部进入面试。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12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12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抽签顺序进行。
5、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六、体检、聘用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岗位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妇幼保健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3、聘用后须在本院工作满三年。
七、待遇
本次招聘为自主招聘,工资、福利等按我院非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八、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虚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及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6-4162329
咨询电话:0556-4162062
附件1:2022年太湖县妇幼保健院自主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助产、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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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thx.gov.cn/grassroots/2000002891/2024274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