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无我院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
5、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
6、医疗护理岗位具有资格及执业证书(未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可无执业证书,但须具备执业注册条件);
7、招聘条件中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月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上午8: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网上报名:
(1)手机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请点击链接查看二维码详情);
(2)电脑访问以下地址进行报名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UZkZHVIYktKS1BY?u=228c3167a8074922874c3455a21ef615#/fill
3、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均应保证真实、准确、有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在网上报名前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历次学历证书(包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籍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对应岗位工作证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参加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择优筛选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或实操)环节;各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以邮件(或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敬请留意查收。
(2)考试方式
包括笔试及面试,部分专业需要进行实操考核。笔试为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包含实操考核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实操考核人员名单,实操为业务技术操作考核,不限定考核范围。笔试(及资格复审、实操)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实操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邮箱:dsyyrskjl@163.com
咨询电话:029-61199640
咨询时间:08:00-12:00,14:00-17:30
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序号 | 需求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资格职称 | 其它要求 |
1 | 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职称为神经外科专业 |
2 | 神经外科主治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职称为神经外科专业 |
3 | 神经外科医师 | 8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神经外科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4 | 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职称为神经内科专业 |
5 | 神经内科主治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职称为神经内科专业 |
6 | 神经内科医师 | 10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神经内科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可无)。 |
7 | 骨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年龄≤40岁; 2.职称为骨外科专业; 3.具有8年及以上三甲及以上医院骨外科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8 | 骨科康复技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及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康复治疗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9 | 产科副主任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三级教学医院妇产科工作经验优先 |
10 | 妇科副主任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三级教学医院妇产科工作经验优先 |
11 | 妇产科医师 | 6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妇产科5年及以上工作(含规培)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12 | 妇女保健心理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妇幼心理卫生与身心疾病方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心身医学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
13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妇幼心理卫生与身心疾病方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心身医学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35岁; 2.具有心理相关执业医师资格或心理咨询证; 3.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或3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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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妇女保健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25周岁; 2.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均为中医专业。 |
15 | 3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35岁; 2.具有中医临床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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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妇女保健康复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医师及以上 | |
17 | 4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35岁; 2.具有康复专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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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妇女保健检验技师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检验及相关专业 | 技师及以上 |
1.具有医学检验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遗传及分子生物学基础者优先。 |
19 | 妇女保健康复技师 | 4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 | 技师及以上 |
1.年龄≤30周岁; 2.具有康复专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20 | 产后康复针灸推拿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35岁; 2.具有三甲医院产后康复工作经验优先。 |
21 | 产后康复治疗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 | 技师及以上 |
1.年龄≤35周岁; 2.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产后康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22 | 甲乳外科医师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乳腺甲状腺方向、普外科)、肿瘤学(外科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23 | 乳腺肿瘤内科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肿瘤内科方向)/肿瘤学(内科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24 | 乳腺外科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
25 | 眼影像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眼科学专业(眼底病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26 | 眼影像技师 | 5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眼科影像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
27 | 角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眼视光学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
28 | 角塑视光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视光学 | 初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验光员 | 1.具有视光技师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29 | 老视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眼科学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
30 | 老视主治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科学专业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取得主治医师1年及以上。 |
31 | 陆港近视防控门诊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眼科学/眼视光学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
32 | 陆港近视防控门诊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视光学 | 初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验光员 | 1.具有视光技师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33 | 中西医结合眼病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五官科学、眼科学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眼科临床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2.参与或主持过省市级科研课题; 3.具有眼科OCT工作经验者优先。 |
34 | 白内障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眼科学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
35 | 眼整形眼眶病及泪道疾病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眼科临床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眼整形、眼眶病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36 | 眼整形眼眶病及泪道疾病主治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眼整形、眼眶病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37 | 急诊眼科医师 | 4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科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眼科临床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38 | 眼部美容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科学/整形外科(眼整形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三甲医院眼科整形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2.能够独立完成眼周美容手术者优先。 |
39 | 儿童眼病主治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眼科学专业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三甲医院眼科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40 | 眼屈光技师 | 5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眼视光学专业 | 初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验光员 | 1.具有眼视光技师1年及以上工作(进修)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41 | 风湿免疫主任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风湿与免疫方向) | 主任医师 | 1.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风湿免疫专业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42 | 风湿免疫副主任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风湿与免疫方向) |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风湿免疫专业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43 | 风湿免疫主治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风湿免疫专业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44 | 新生儿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新生儿科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45 | 儿保神经内科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及相关专业(神经内科方向)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小儿神经内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
46 | 儿保内分泌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儿科学及相关专业(内分泌方向)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小儿内分泌专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
47 | 儿保精神卫生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
48 | 儿保遗传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医学遗传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
49 | 儿保心理测评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 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 | 1.具有心理测评工作经验者优先。 |
50 | 儿保特教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治疗学及相关专业 | 康复治疗师及以上 | 1.具有康复治疗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51 | 2 | 本科及以上 | 特殊教育学专业 | 教师资格证 | 1.具有特殊教育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
52 | 儿保脑电图技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脑电图及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脑电图技师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53 | 儿科肺功能检查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儿科及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肺功能培训证书; 2.具有肺功能检查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54 | 健康管理外科主治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及相关专业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
55 | 健康管理外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外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56 | 健康管理内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预防医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内分泌、消化方向、预防医学专业主治医师; 2.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内科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57 | 健康管理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营养学方向)及相关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45岁; 2.具有国家注册营养师证书。 |
58 | 健康管理影像技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及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影像技师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
59 | 急诊与重症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外科学(普外方向)、内科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35岁; |
60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急诊与重症、普外、消化内科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35岁; 2.具有急诊、重症、普外、消化内科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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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重症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重症医学科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
62 | 急诊外科主治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及相关专业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具有急诊或120急救工作经历者优先 |
63 | 急诊外科医师 | 11 | 医师及以上 | |||
64 | 急诊内科医师 | 6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及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急诊或120急救工作经历者优先 |
65 | 感染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感染、内科、急诊专业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40周岁; 2.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感染科、内科、急诊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
66 | 麻醉医师 | 6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麻醉科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67 | 病理诊断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年龄≤40周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临床病理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68 | 病理技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检验技术、病理检验及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年龄≤40周岁; 2.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临床病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69 | 药师 | 6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药师及以上 |
1.年龄≤30周岁; 2.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药学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70 | 临床检验医师 | 5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临床检验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71 | 临床检验技师 | 10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检验诊断学及相关医学基础学科(免疫学、生化、微生物学)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临床检验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72 | 输血技师 | 9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检验技术及相关专业 | 技师及以上 | 1.具有检验检测相关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73 | 辅助功能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辅助功能科、心电图相关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74 | 口腔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2.具有三甲医院口腔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75 | 口腔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修复、口腔正畸等口腔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儿童早期矫正活动矫治器的制作、各类活动义齿、固定义齿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口腔修复工艺制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
76 | 口腔放射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口腔放射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77 | 口腔洁牙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护理及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口腔洁牙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或具有洁牙员培训证书; 2.熟悉口腔业务流程,熟练掌握口腔洁牙操作。 |
78 | 超声医师 | 15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专业(超声方向) | 医师及以上 | |
79 | 超声技师 | 15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及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具有超声影像技师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80 | 介入DSA技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及相关专业 | 初级及以上 |
1.年龄≤30周岁; 2.具有DSA大型上岗证书者优先。 |
81 | 影像医师 | 4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1.取得主治医师3年及以上; 2.具有综合性三甲医院影像医师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3.5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著2篇及以上。 |
82 | 耳鼻喉听力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听力学及相关专业 | 技士及以上 | 1.具有听力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83 | 儿科护士 | 3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年龄≤40周岁; 2.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儿科护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84 | 助产士 | 1 | 本科及以上 | 助产学或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母婴保健证书; 2.本科为护理学专业者需同时具有助产学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产房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85 | 家庭化产房助产士 | 20 | 本科及以上 | 助产学或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年龄≤35周岁; 2.本科为护理学专业者需同时具有助产学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母婴保健证书; 4.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产房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5.具有导乐分娩师或助产专科护士证书者优先。 |
86 | 家庭化产房护士 | 10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产科临床护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围产护理专科护士或母婴护理专科护士证书者优先。 |
87 | 急诊护士 | 6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急诊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三甲医院急诊工作经历者优先。 |
88 | 120急诊护士(专岗) | 3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护士及以上 |
1.年龄≤40周岁; 2.具有临床护理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3.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科技能,能熟练进行常见急症患者的急救与护理,胜任急救护理工作; 4.身体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
89 | 口腔护士 | 3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口腔专科护理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2.熟练掌握牙体、修复、儿牙、外科等学科常见疾病口腔诊疗椅旁护理配合。 |
90 | 口腔消毒护士 | 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消毒员岗位技能培训证书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 2.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消毒护士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
91 | 手术室护士 | 5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年龄≤40周岁; 2.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手术室护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
92 | 麻醉护士 | 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年龄≤40周岁; 2.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麻醉或手术室护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
93 | 重症医学专科护士 | 12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重症监护室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唐都医院、西京医院、交大(一、二)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工作经历者重症监护室工作经历可放宽至2年及以上; 3.具有师资培训证书、重症监护专科护士培训证书者优先。 |
94 | 心血管专科护士 | 2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心血管护理专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西京、唐都、交大(一、二)附属医院心血管工作经验者专科工作年限可放宽至2年及以上。 |
95 | 胸科气管镜专科护士 | 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且具有气管镜下治疗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西京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
96 | 泌尿肾脏血液透析专科护士 | 2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年龄≤40周岁; 2.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血透专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3.具有三甲医院血液透析专科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具有省级及以上血液透析专科护士证书者优先。 |
97 | 消毒供应专科护士 | 3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消毒供应护理专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2.具有三甲医院本专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取得市级及以上专科护士证书、师资培训证、消毒员、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等专科证书者优先。 |
98 | 消化内镜专科护士 | 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士及以上 |
1.年龄≤45周岁; 2.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内镜护理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工作证明为准); 3.具有唐都医院、西京医院、交大(一、二)附属医院内镜工作经历者工作经历可放宽至1年及以上。 |
99 | 骨科专科护士 | 1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护师及以上 |
1.年龄≤35周岁; 2.具有三甲及以上医院骨科临床护理8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持有PICC维护资质者优先。 |
100 | 心脏评估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医师及以上 | 1.具有心脏评估工作经历者优先。 |
101 | 心脏运动康复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及相关专业 | 技士及以上 | 1.具有心脏运动康复工作经历者优先。 |
合计 | 328 |
来源链接:
http://www.sxggzp.com/app/article/content/102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