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4名,派遣至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临床护理9名,药剂人员2名,检验技术人员1名,临床骨科医生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医院安排;
2、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各岗位个性条件
1、护理:要求取得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药剂:要求取得药学、临床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检验技术:要求取得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临床骨科医生: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六楼人事科607办公室(具体地址:慈溪市周巷镇周西公路51-139号)。
3、报名时须随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1)。
4、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时,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占5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三倍确定面试对象(限额内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以考查应考人员言语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问答形式。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前。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录用人员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工作日咨询电话:0574-63320939(上午7:30-11:00,下午13:30-17:00)联系人:陈女士、马女士
附件:报名表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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