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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员的公告

时间:2023-06-18     查看:809 次    置顶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聘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准入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后发至指定邮箱w-lgfs-bgs@lg.gov.cn,压缩文件名、邮件主题均为:龙岗公卫-专业技术类聘员-姓名(例如:龙岗公卫-专业技术类聘员-张三),咨询电话:0755-89204952(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7月12日。

3.报名同时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须提供如下报名材料:(除报名表(附件2)上传电子表外,其他资料均需拍照或扫描上传。复审时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查验。请将报名资料按照龙岗公卫中心-专业技术类聘员-姓名-资料名称命名(例如:龙岗公卫-专业技术类聘员-张三-身份证):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个人页及户口首页;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提供电子版附报名表内照片处);

(5)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登录“学信网”验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如资格初审无法提供则需现场签订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招聘程序完成后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依面试分数高低顺序,按拟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遇同分情形,由龙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小组合议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名单。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上公布。

(三)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资格复审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政府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五)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宜

1.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的人员列入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管理,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本单位用工。

3.本次招聘不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6月招聘聘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6月招聘聘员岗位表
序号 主管单位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岗位条件 备注
学历 学位 专业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户籍 年龄
1 深圳市龙岗区卫健局 LGLGGW202301 专业技术
类聘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本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B1007);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 初级(应届毕业生除外) 具有执业医师资
格,执业范围为公共卫生
不限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专业资格证书,采用“先入职,后考证”方式聘用,具体聘用方案按相关文件执行。采用“先入职,后考证”方式聘用人员入职前需签订《知情同意书》。
备注:此次招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

来源链接:

http://www.lg.gov.cn/bmzz/wjj/xxgk/qt/tzgg/content/post_10646481.html

标签:深圳 | 
  • 发布时间:2023-06-18 23:45:58
  • 信息地区:广东 | 深圳
  • 信息标签: | 心理 | 公共卫生 | 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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