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珠海妇儿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4年。1993年,获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爱婴医院”。1997年,成为全国首批地市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2021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在2021年、2022年全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分别获得第二名、第四名的佳绩。在2022年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2023年5月,成为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珠海妇儿医院,11月通过中国医院竞争力艾力彼“星级认证”,成为全国首家通过五星级认证的妇幼保健院。
医院秉承“审慎、进取、专注、仁爱”的办院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全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诊治和危重疾病救治工作及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未来,医院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施管理、人才、创新、学科四大强院战略,推动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建设成为高水平区域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fuyou.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所需专业、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执行;符合条件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薪酬制度执行,享受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公示—>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即日起接收个人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zhfyrsk@zhuhai.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资料命名为:“2024年第四季度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考时请仔细对照附件1中各岗位的资格要求,未满足条件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
公告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11月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请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份文件作为附件):
(1)各类已毕业人员(社会人员):①《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它佐证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根据自身实际提交);④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4)。
(2)应届毕业生:①《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它佐证材料;③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书;④考生无法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交《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二)资格审核
医院人事科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凡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工作经历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七、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一)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取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
(二)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技术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公布。
实践技能测试以模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取平均分为实践技能测试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考试结束后,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体检
依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对象,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统一在珠海市三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拟递补人选综合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13389、231053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313407。
(二)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收到体检通知的15天内完成体检,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医院人事科沟通提供说明。
(三)被聘用者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30天内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医院同意可适当延长。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明文规定不准聘用的。
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1:珠海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四季度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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